国际结算——进口结算业务
1、 进口信用证
业务简介: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出口商提供符合信用证所规定各项条款的单据时,即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业务范围:
1.开立各种信用证,如:即期、远期、承兑、议付、可转让、保兑信用证等;
2.业务处理包括:开证、修改、审单、付款/承兑、拒付等;
特点:
1.开证行负首要付款责任:信用证提供的是银行信用,而不是商业信用。
2.信用证是一项自主文件:信用证凭合同开立,但信用证一经开立,就是独立于合同以外的契约。
3.信用证业务是纯单据业务:银行处理业务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只要单证、单单一致,开证行必须付款。
4.信用证业务为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解决了在付款和交货上的信任和风险问题,也为双方提供了融资的便利。
5.信用证业务的一般遵循原则: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规则600号(UCP600)。
业务流程
1.您申请开立信用证时需提供:开证申请书、贸易合同、贷款卡等;
2.银行审核无误后,与企业签订开证协议,并落实保证金或使用授信额度;
3.对外开立信用证;
4.收到国外寄来的单据,银行审核后提示企业办理付款/承兑手续。
5.企业取得全套单据前往办理提货事宜。
2、进口代收
业务简介
银行接受国外代理行或联行委托,按照代理行或联行的指示向进口商收取进口款项,并向进口商交付有关商业单据。进口代收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两种方式。
特点:
1.费用低廉——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您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2.简便易行——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3.资金占压少——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业务流程
1.通知:您接到银行通知的进口代收单据通知后,应到银行办理有关付款或承兑或拒付的手续;
2.付款:您需要向银行出示进口合同,并填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在付款交单(D/P)的条件下,您付款后,即可拿到正本单据,凭以提货;
3.承兑:在承兑交单(D/A)条件下,您需办理承兑手续,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定承兑远期汇票并提交银行,然后领取正本单据,凭此提货,并在到期日付款;
4.拒付:若您拒绝付款或承兑,应到银行柜台办理拒付手续,由银行代为保管单据。
3、汇出汇款
业务简介
汇出国外汇款是国际贸易支付结算方法之一,是银行接受客户的委托,把外汇款项通过银行的海外联行或国外代理行,汇到汇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所在银行账户的业务。
业务流程
1.汇款人需用英文填写汇款申请书,填明收款人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必须具体到城市和国家名称)及帐号、收款人住址、汇款金额、汇款人名称和帐号、汇款方式以及汇款用途。汇款用途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购汇支付的,填写购汇申请书。
3.经审核后,收取相关手续费,并按规定上划资金。
注意事项:
按照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规定,必须严格区分经常项目项下汇款和资本项目项下汇款,对不同内容的汇款需遵守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并提供相应的商业合同或协议及有关部门的批准件。

金融信息与工具
-
存款利率表
-
贷款利率表
-
服务收费标准
-
金融计算器